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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转商”享与公积金同等低息 抵押登记收件后即可放款

今日要闻 | 来源:海峡导报 2016-03-17 10:06:14 我要评论
[导读]读者:因为想换房,我卖掉了名下的房子,但是买方想用公积金贷款,听说公积金贷款放款很慢,我急需这笔钱当首付,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?
    读者:因为想换房,我卖掉了名下的房子,但是买方想用公积金贷款,听说公积金贷款放款很慢,我急需这笔钱当首付,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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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交易安全顾问:建议您去市政务中心一楼C厅二手房交易窗口办理“公转商贷款”担保业务。“公转商贷款”是指银行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,向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“公转商贷款”不增加贷款职工还款压力,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,由公积金中心按月贴息。

因此,如果您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,又不想等待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,不妨选择更加快捷的“公转商”贷款。

申请条件

申请“公转商贷款”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。“公转商贷款”优点:

1、房屋抵押登记收件后即可放款,无需轮候。2、享受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优惠政策。3、公积金中心可根据资金情况,将符合条件的公转商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。

“公转商贷款”注意事项:

公积金中心补贴的利息差额实行“先付后贴”原则,即借款人必须在“公转商贷款”放款后次月,按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归还贷款本息。此外,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的罚息和复利,公积金中心不予以贴息。

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压力不断增大,然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排队等“贷”的情况屡见不鲜,“公转商”业务真正做到了从客户的实际困难出发,让客户在享受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的同时,还能快速拿到购房款,解决客户的担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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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:李晓东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