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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种交通违法不再罚?是谣言,别信!

今日要闻 | 来源:厦门日报 2016-02-23 14:25:53 我要评论
[导读]车门没关好就开车,没带驾驶证或行驶证,没贴年检标志,车上一堆装饰品遮挡视线,这些都不算交通违法,都不用受罚?某知名网站博客上发布了这则信息——《2016年,这8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了》,经交警部门鉴定,其中信息大多有误。
    车门没关好就开车,没带驾驶证或行驶证,没贴年检标志,车上一堆装饰品遮挡视线,这些都不算交通违法,都不用受罚?某知名网站博客上发布了这则信息——《2016年,这8项交通违章不再受罚了》,经交警部门鉴定,其中信息大多有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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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门通过本报通知广大驾驶员,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小道消息,如果有新的交通法规出台,或是原有法规有修订,公安部门都会通过主流媒体正式发布。

夸张的是,这则假信息甚至连标题都是错的。交警部门表示,“交通违章”的说法不确切,应是“交通违法”。

那么,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的?交警援引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为您一一解答。

谣言1

在路口转弯,一不小心遇到排队现象,车身停在斑马线或者网状区都是没事的。

交警辟谣

遇到前方有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行时,应当依次排队,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,不得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。

处罚

在我市,违者将被处300元罚款。

谣言2

车门没有关好开车行驶没事,但还是要注意自身的安全。

交警辟谣

车门、后备厢没有关好就上路行驶,是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
处罚

这种行为会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的罚款。

谣言3

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车执照的,只要证件在有效期内就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,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驾驶证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,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、标志。

处罚

警告或者处以20元罚款,但都要记1分。

谣言4

在日常行驶中,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粘贴保险、年检标志的,当场能纠正自己的错误就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未按规定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的,会被扣留机动车,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。

处罚

警告或者处以20元罚款,但都要记1分。

谣言5

处于新手的实习阶段,没有安放实习标志的,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,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。

处罚

违者罚款150元。

谣言6

对于外地车,因为不熟悉道路而误入禁行车道的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机动车禁行,不区分本地车还是外地车。

处罚

在厦门市区若违反限行,会被罚200元、记3分。

谣言7

驾驶者没有离开车辆,车辆又处于违停状态的,交警部门指出错误,驾驶员当场纠正的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车,驾驶人在现场的,一般不处罚。驾驶人经交警责令后拒不立即驶离,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,会受罚。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,不论驾驶人是否在现场,均构成违法停车,将受处罚。

处罚

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车,经交警责令后拒不立即驶离,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,处100元罚款;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,处200元-1000元罚款。

谣言8

车内装饰品挡住视线的,能及时纠正自己错误的不处罚。

交警辟谣

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属交通违法行为,很危险。

处罚

警告或处20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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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五种情况下吃罚单可申诉

“电子眼”抓拍很厉害,但机器偶尔会出错,有些罚单您可能觉得收得挺冤的。交警表示,有一些规定情形是可以进行申诉的,以下就是主要的5种:1、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拍摄到两次违停,但车辆没有移动过;2、号牌录入错误或者被“套牌”(被假冒号牌);3、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,且有证据能证明的;4、因合理绕开道路上的通行障碍(如交通事故现场、违法停放车辆、障碍物)招来的罚单;5、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罚单,例如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不一致,或根据交警指挥通行而违反交通标志、标线、信号灯指示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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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:李晓东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