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伊始,楼市各项去库存政策渐次铺开,既包括各地以财政直接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激励,也包括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。从政策的基调看,春节后的楼市激励开始从提高购房杠杆率,转向全面降低购房成本。
一方面,目前的房贷杠杆率已经提升至历史最高水平;另一方面,从春节返乡置业反馈回来的信息看,以农民工及农业转移人口为主的新市民,其住房支付能力堪忧。因此,当务之急是降低房屋供应成本和购房成本,政策上需要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步发力。
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在库存较大的城市,开发商要降低房价水平,这是供给侧的举措。同时,在需求侧也要下工夫,降低购房成本便是题中之义,而春节后的政策也开始向这方面靠拢。比如,近期提高公积金存款利率,意在增加低成本住房金融资源。另外,目前包括税费在内的购房成本占房价的6% ~10%,如果考虑到房屋装修、物业维修基金等支出,100万元的房子还要一次性额外支出(不包括首付)20万元以上,这部分成本也有下降空间。
此次降低购房税率力度是非常大的,甚至超过了2015年“3·30”新政。特别是对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住宅,其交易契税从原来的3%~4%直降至1.5%~2%。同时,大户型住宅均属于非普通住宅,购买2年以上出售的还免掉了5%的营业税。因此,此次政策扶持更多地在大户型住宅上,这也契合了目前三、四线城市主要以大户型为主的库存现状。同时,也有利于支持“卖小买大”的改善型住房需求。
此次政策再次贯彻了2015年下半年以来楼市“因城施策、分类调控”的大原则,规定北上广深不执行第二套住房契税以及营业税优惠。这主要是基于目前楼市大分化的现状。
目前,北上广深楼市平均库存消化周期在10个月,低于12个月的库存不足警戒线,深圳、上海目前库存仅够7~8个月消化,不存在去库存需求。另外,三、四线城市2015年房价指数整体下跌5%左右,而北上广深新房价格指数分别上涨9%、12%、8%和45%。
其实,政策实际优惠会更大。此次文件规定,在首套和二套房认定方面,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,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,诚信保证不实的,属于虚假纳税申报。
事实上,多数二、三、四线城市在民政、社保、户籍、住房等横向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非常不顺畅,很多城市甚至没有建立完善的、统计口径一致的信息系统。因此,购房者可以通过瞒骗等不正当手段,轻松获得首套房优惠。
即便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不执行第二套住房交易契税及营业税新规,但首套房契税也从原来的2%(90~144平方米住房)和4%(144平方米及以上住房)有所下降,力度不小。
综上,此次税费调整将会对二、三、四线城市住房交易形成明显的降成本效应,也会有力地支持去库存。除此以外,笔者认为,尽管一线城市2015年以来并未在楼市政策上有多少利好,但其周边二、三、四线城市却利好不断,特别是在近期连续降首付、降税费政策引导下,被一线城市高房价挤出的需求将会补充到这些城市。加上2015年以来京津冀、深莞惠等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进展明显,这无疑会支持北京、深圳周边处于“洼地”的三、四线城市的楼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