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积金中心提醒,为确保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系统正常扣款,请各缴存单位于2016年2月15日前办理当月住房公积金缴存,避免职工因划款时间延后产生贷款逾期。
同时,公积金中心还提醒全市职工,已签约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职工,要确保还贷代扣账户余额充足。(晨报记者 曾昊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