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:三元法院审理后认为,黄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,致一人重伤(贰级)的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黄某某犯罪后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属自首,依法从轻处罚。考虑黄某某系初犯,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,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以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六个月。
评析: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年轻人性急气盛,小的纠纷往往酿成大的干戈,等到大祸铸成,方知后悔已晚。本案中黄尚杰冲动之下打伤他人后悔已晚,希望青年人能引以为诫,不再犯此错误。